提高校园文化品位 音乐与舞蹈学院组建大学生艺术团

发布时间:2017-03-27浏览次数:183

作者:陈真  审核:王怀顺  上传:卢浩然 

    为切实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,提高学生的舞台实践和社会服务能力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,提高校园文化品位,根据淮南师范学院2015、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,音乐与舞蹈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成立“音乐舞蹈学院艺术团”。

    “音乐舞蹈学院艺术团”由学院院长、书记牵头,主要成员有副院长、副书记、各系主任、艺术实践中心主任、教学与科研秘书、教务员,下设合唱团、民族管弦乐团、西洋管弦乐团、舞蹈团、戏曲与音乐剧团和流行乐团。

    艺术团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,在音乐与舞蹈学院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,专业教师负责指导开展专业训练,根据需要参加学校和校外的艺术演出与比赛活动。

    音乐与舞蹈学院成立大学生艺术团,旨在通过科学地组织与训练,拓展实践教学平台,加强学生校内、校外实践能力培养,提高学生综合艺术实践能力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