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学校简介:
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,始建于1958年,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,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,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。2018年我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。
二、办学层次:本科
三、办学类型:公办普通本科高校
四、校址:
泉山校区: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;
东校区:安徽省淮南市学院南路。
五、学历学位证书:
颁发名称为“淮南师范学院”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。
六、收费标准:
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,住宿费按照800-1000元/生·学年的标准收取。
七、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:
1、安徽省:
招生类别:音乐类、美术类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综合分录取。
美术类:综合分=专业成绩/专业满分×700+文化成绩/文化满分×300;
音乐类:综合分=专业成绩/专业满分×700+文化成绩/文化满分×300;
戏剧影视文学专业:综合分=专业成绩/专业满分×300+文化成绩/文化满分×700。
2、河南省:
招生类别:音乐类、美术类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专业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3、河北省:
招生类别:音乐类、美术类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综合分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综合分计算公式为:综合分=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×0.3+(专业成绩÷专业满分)×750×0.7。
4、江苏省:
招生类别:美术类、音乐类
美术类: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总分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音乐类: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分声乐、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若专业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5、甘肃省:
招生类别:美术类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综合分录取。若综合分相同,依次比较专业成绩、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综合分计算公式为:文化课成绩(不含政策性加分)÷750×300×0.3+专业课成绩×0.7。
6、重庆市:
招生类别:音乐类
音乐学: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所报志愿,按音乐学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专业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音乐表演: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所报志愿,按音乐表演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专业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如我校的录取原则与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不一致时,则按照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。
七、联系方式:
电话:0554-6863550(传真);网址:www.zsb.hnnu.edu.cn
八、本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,始建于1958年,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,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,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。2018年我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。
二、办学层次:本科
三、办学类型:公办普通本科高校
四、校址:
泉山校区: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;
东校区:安徽省淮南市学院南路。
五、学历学位证书:
颁发名称为“淮南师范学院”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。
六、收费标准:
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,住宿费按照800-1000元/生·学年的标准收取。
七、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:
1、安徽省:
招生类别:音乐类、美术类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综合分录取。
美术类:综合分=专业成绩/专业满分×700+文化成绩/文化满分×300;
音乐类:综合分=专业成绩/专业满分×700+文化成绩/文化满分×300;
戏剧影视文学专业:综合分=专业成绩/专业满分×300+文化成绩/文化满分×700。
2、河南省:
招生类别:音乐类、美术类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专业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3、河北省:
招生类别:音乐类、美术类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综合分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综合分计算公式为:综合分=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×0.3+(专业成绩÷专业满分)×750×0.7。
4、江苏省:
招生类别:美术类、音乐类
美术类: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总分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音乐类: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分声乐、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若专业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5、甘肃省:
招生类别:美术类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综合分录取。若综合分相同,依次比较专业成绩、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综合分计算公式为:文化课成绩(不含政策性加分)÷750×300×0.3+专业课成绩×0.7。
6、重庆市:
招生类别:音乐类
音乐学: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所报志愿,按音乐学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专业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音乐表演: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所报志愿,按音乐表演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专业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如我校的录取原则与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不一致时,则按照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。
七、联系方式:
电话:0554-6863550(传真);网址:www.zsb.hnnu.edu.cn
八、本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